据《北京晨报》报道,受到文化界关注的《诗刊》社状告《太原日报》损害其名誉权一案,17日上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厅第一次开庭审理。庭审只进行了1个小时,即告结束,对于最后定论未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在昨天的庭审中,法庭只是当庭就《太原日报》社在5月6日提交的“管辖权异议”做出裁定,确认依有关法律,朝阳区法院有权受理此案。就法庭提出的希望将文章作者金汝平追加为被告,《诗刊》社表示将对此“希望”加以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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